关于评选市级普通中小学新概念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推选省级普通中小学新概念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,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,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、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2017—2018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》、长教通【2017】237号等文件要求,我校决定在高三年级学生中评选2017-2018学年度市级普通中小学新概念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及推选省级普通中小学新概念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一、组织机构
组长:刘林祥
副组长:徐 林 陶旅枫 郭陆初 周喜兰 伍卓林
成 员:杨智勇 蒋灿强 汪 群 伍 航卢朝为 高三全体班主任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省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
1、综合素质评价优秀,即学生在肄业年级的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。
2、学习成绩优异,省、市级三好学生分别位于本校前5%、10%以内(高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计算,下同)
3、省级三好学生从市级三好学生中产生。
4、三好学生在高中三年级评选。
(二)省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1、综合素质评价优秀,即学生在肄业年级的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。
2、学习成绩优异,位于本校前10%以内。
3、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必须担任班、团干部等职务一年以上。
4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从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。
5、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三年级中评选。
(三)注意事项
1、异地转学的学生必须具有正当转学手续,且在转入学校就读一年(含一年)以上,评选条件在转入、转出学校都达到以上标准方可参评。
2、学生评优上报名册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”一栏仅限填写普通高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、全年级排名情况。
3、市级学生审批表格学习成绩一栏填写上一学年度的上、下学期成绩,省级学生审批表格学习成绩一栏按照表格要求填写。
4、在本次评优活动中,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。
(四)名额分配
省三好学生:6人 省优秀干部:3人
市三好学生:23人 市优秀干部:12人
三、评选程序
(1)制定评选方案: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。
(2)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。
(3)确定候选人:按照评选条件,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,并张榜公布。
(4)集体评议: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,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,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。校行政会议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。
(5)公示: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天。
(6)上报:公示无异议后,由校长在《申报审批表》上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,按分配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长沙市教育局,同时报送评选材料。
四、评选工作要求
评选推荐工作统一安排在2018年1月份进行。年级组严格按照评选步骤,认真填写上报的表格材料,于1月18日之前须将评优材料(附件2-8)纸质稿(须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校/局领导亲笔签字)和电子稿上交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,评审材料(附件9-10)学校自留存档,两年内备查,不上交学生工作处。学校需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、综合素质评价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平时成绩档案,并保存3年备查。逾期未上报的单位一律视同放弃评优工作,过期不予办理,其评选指标作废。电子稿件一律上传到学生工作处邮箱xsc508509@126.com,概不接受其他方式上传的电子稿(如上传到群共享、QQ等 )。
长沙市明德中学
2018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