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德中学2017年“五四青年奖”评选方案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,大力弘扬高尚师德,全面提升综合素养,激发广大青年教师爱岗敬业的热情及教书育人的积极性,为青年教师成长、成才树立榜样,经学校党委、行政研究,特组织开展第八届“五四青年奖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35岁以下(含)青年教师,在职即可申报,最终评选“五四青年奖”10人
二、评选方式
自荐和推荐相结合。
自荐:由申报人自行填写申报表,4月26日17:30前将表格发至雷朋老师数字平台;
推荐:由年级组、各处室或教研组推荐,提交行政会研究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师德高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在明德中学工作一年以上,深得学生喜欢,同事认可;
2、谦虚好学,刻苦严谨,与时俱进,教学基本功扎实,教学效果好,教学成绩和教学测评在本年级本学科位居前50%;
3、优先条件
有任职班主任经历,所带班级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;
有指导社团经历,能积极支持、参与或指导学生参与团委活动者优先;
能积极撰写教研论文,论文与教研成果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刊物上发表者优先;
能认真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理论,所教班级成绩居同年级同学科同类班级前列者优先。
4、近三年已评选过此奖项的青年教师不再参评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宣传发动。通过年级组、校园网等途径广泛宣传,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;
2、校园网上下载申报表格,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(交表截止日期:4月26日);申报表上应写明主要成绩及事迹,要求提供客观依据,真实、可信、言简意赅,不超过300字;
3、由年级组和各科室进行推荐和初评,作为参考意见;
(评选时间:4月27日)
4、行政会讨论通过(4月28日),并予以公示。
五、奖励待遇
1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、颁奖,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;
2、优先推荐参评长沙市教育系统“青年岗位能手”。
附: 长沙市明德中学第八届“五四青年奖”申报表
长沙市明德中学
2016.4.17
附件:
长沙市明德中学第八届“五四青年奖”申报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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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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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明德工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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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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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处室、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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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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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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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成 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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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组或处室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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