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满楼app官方免费下载,一品楼凤qm论坛官网,楼凤阁万花楼论坛,qm楼凤大修车队论坛入口

您的位置: 首页 >部门设置>教育督导室>文件政策>详细内容

文件政策

关于做好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07-10 16:45:3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

关于做好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

专项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市州教育(体)局、教育督导部门:

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6月至9月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。为做好自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查内容

1.各地贯彻执行教育部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(教师〔20155号)的情况;

2.各地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督导检查及处理情况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1.各地按照自查内容,制订实施方案,组织开展自查,形成自查报告,于20168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教育(体)局的名义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
2.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工作,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,客观分析问题,查找薄弱环节,积极整改落实,尤其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学校,要调查清楚,坚决制止。要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前期准备,用于专项督导检查核实情况。

3.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各地自查情况,适时采取明察、暗访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。

 

联系人:高章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073185140026

邮箱:101257547@qq.com


 

 

 

 

 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